中山市公布住房成交价新标准 被指“低调托市”

发布时间:2012.04.1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在地方政府为楼市调控松绑屡被叫停的情况下,松绑技巧和隐晦程度正逐渐提高。

昨天傍晚,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了一份文件,名为《关于我市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文件称:经该局测算并报市政府批准,中山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将执行新标准,城区为7696元/平方米、镇区为6290元/平方米(按套内面积计算)。另外明确,每半年度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作为下一半年度确认普通住宅标准的计算依据。业内人士甚至包括中山市房地产界人士都对此文件表示匪夷所思。

表面上看,文件是在出台关于普通商品房标准的新规。据此,中山部分商品房的成交契税将由3%降至1.5%。但实际上,文件的内涵远不止于此。

去年11月,中山市政府高调出台“限价令”,规定单套商品住房销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国土资源局将暂定其在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受理网上签约手续,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此后,中山商品房销售量大降。到了今年2月,中山市悄然将限价标准由5800元提高至6590元。根据官方说法,限价的确定与上年度商品房成交均价直接相关,即上年度成交价乘以当年GDP增速。业内人士分析,中山宣布2011下半年成交均价的背后是在给今年下半年提高限价上限做好铺垫。

“如果中山一直坚持单价6590元的商品房才能备案,那么市区7600多元/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都不在范围,这是说不通的。政府其实是在暗示市场,7000多元的商品房未来是可以备案的。”中原地产中山区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中山出台分区域的不同标准的限价政策或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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